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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宗旨

安全常識

  1. 請勿倚門站立,以免開門時跌倒。
  2. 請勿推撞或踢踹電梯門,以免發生墜落昇降道之傷亡事故。
  3. 請勿讓孩童獨自搭乘電梯,以免發生意外時無法求救。
  4. 請勿超載使用,以維護設備及人員安全。
  5. 請勿在火警、地震、颱風時搭乘電梯,以免停電被困「關」於電梯。
  6. 請勿在電梯未停妥前進出車廂,以免發生跌倒意外。
  7. 按關門按鈕前,應先確認不會夾到人或物後,再按關門扭。
  8. 應經常確認對講機之功能是否良好,並熟記維修廠商之電話,以利被困「關」時得以向外求援。
  9. 請勿在電梯內跳動搖晃,以免發生誤動作將自己困「關」在電梯內。
  10. 受困電梯時,除應以對講機或通訊設備向外求援,應在車廂內靜待維修廠商前來救援,切勿慌張自行勉強逃出,以防止墜落意外發生。
  11. 電梯並非密閉,故障時仍有空係可提供呼吸之新鮮空氣。
  12. 電梯應依法委請經內政部登記列管在案之專業廠商維修,並定期申領「使用許可證」,以確保自身權益並避免受罰。

電梯受困時的處理

  1. 電梯關人時,請按對講機或利用通訊設備與管理員或保養公司聯絡。
  2. 電梯內非密閉空間,空氣是流通的,請勿驚慌等待救援。
  3. 請勿嘗試打開電梯內、外門,以防止墜落或意外發生。
  4. 預知停電、水災、火災、地震時請勿搭乘電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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